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塑造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学院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含本科生);“先进班级”为全校二年级及以上班级(含本科班);“文明宿舍”评选面向全体学生宿舍。
二、主办单位
学生处、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三、评选比例
各二级学院择优评选推荐,“三好学生”表彰比例不超过班级学生数5%;“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级不超过1名;“先进班级”表彰比例不超过二级学院班级数量20%,总数不足1个名额的按照1个名额计算;“文明宿舍”表彰比例不超过宿舍总量的10%。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本着对学生和集体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动员,扎实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所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符合各项评选要求,激励和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申报个人、集体和推荐人要对申报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恶意造假或虚构事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参评先进集体及个人应填写各类申报表,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评优信息准确无误后,将各类表格以二级学院为单位11月29日前报送至相关部门(见附件)。
联系人:邓舒雨、王凡、范静;
联系电话:0551-64689991、64689055。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等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zip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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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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