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喜迎第39个教师节的到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及《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皖职院[2020]8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以下简称“三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在我校任教满三年的在岗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在岗教职工。
3.优秀辅导员:近三年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1.学校评选名额:“优秀教师”4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优秀辅导员”10名。
2.各单位推荐名额:优秀教师的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5%比例分配,总推荐名额45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2%比例分配,总推荐名额34人(借调学校党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在机关党委牵头推荐评选);优秀辅导员总推荐名额14人。 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详见《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2.“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详见《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3.为严格考核评价,深入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评选办法作部分调整:
(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评选办法中第二条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5及第三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5均改为: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评选当年至少有一项为优秀。
(2)《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评选办法中第四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条件5改为: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辅导员量化考核、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近三年三项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四、评选组织
1.学校成立“三优”评选委员会,负责全校的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和学校党政相关处室负责人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评选具体工作。
2.各二级学院由党政负责人等组成评选推荐小组,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推荐“三优”候选人;机关处室以机关党委为牵头单位组成评选推荐小组,通过机关党委会议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由学生处牵头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
1.组织推荐:
(1) 8月12日前,各部门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完成“三优”评选的宣传和布置工作。
(2) 8月22日前,各评选推荐小组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可采取个人申报、群众推荐和民主评议、推荐小组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推荐情况,对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评选推荐的名单连同其事迹材料须由各二级学院、机关党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材料报送:
8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机关党委将《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另附佐证材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和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另附佐证材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推荐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情况报告(包括推荐过程、推荐结果以及公示情况等)、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三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推荐和评审表、推荐汇总表和推荐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
3.学校评审:
学校评选委员会对评选推荐小组所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进行评议审核,根据优秀名额,择优评选,评审出拟定人员名单后公示5天。
4.党委审定:
公示后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名单报党委会审定。
5.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学校将于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三优”评选工作,要将评选文件精神传达给全体教职工,做好评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
2.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严格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对照条件进行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选推荐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不能搞平衡或轮流坐庄。
3.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评选标准,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认真进行推荐和评选,严格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
附件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5: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doc
中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