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学院2009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学院教职工在2009年底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并已办好独生子女光荣证书的.以及本年度调入学院的教职工,其独生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请将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在12月底前送交学院计生办,以便计生办统一造表,提供服务。
学院计生办
2009年12月28日
学院教职工在2009年底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并已办好独生子女光荣证书的.以及本年度调入学院的教职工,其独生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请将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在12月底前送交学院计生办,以便计生办统一造表,提供服务。
学院计生办
2009年12月28日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