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部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24浏览次数:1328

  9月18日,学院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会议,陈传海院长、马纯副院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学生处负责人,各系部书记参加会议。
  陈院长在会上强调了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贫困学生资格认定及资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精心研究,更加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马 纯副院长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澳门新濠天地:印发〈安徽省高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研究制定了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工作。(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三)系(部)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成员名单报学生处备案。(四)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是我院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程序包括1、本人申请 2、民主评议 3、系(部)评审 4、学院审定等几个环节。据悉,本年度我院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将于10月15日前全部结束。(学生处)(20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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