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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发布者:招生发布时间:2023-05-26浏览次数:18079

为保证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开发区文忠路高教基地,邮编:23001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按照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150分制)

(四)各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部分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数字化染整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工程测量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且无听力障碍。

3.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且无听力障碍;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4.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文身;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米。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七、学费标准

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具体包含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义务兵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及创业补贴等资助方式。

九、其他须知

(一)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凡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4689004,实名举报信箱:azyjjjc@uta.edu.cn

(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学校官网。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46891140551-64391320

(二)学校网址:www.uta.edu.cn

招生网网址:www.uta.edu.cn/zsw/

(三)电子邮箱:ahzyxsc@ut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