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者:网络信息中心发布时间:2021-12-06浏览次数:294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保障学院信息化建设安全,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新闻发布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

第二条 学院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对自己在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负责,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和学院机密的信息。

第三条 各部门领导负责对在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所有信息必须履行审核手续后方可发布,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布信息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各网站信息维护人员负责校园网上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并有义务向学院领导报告网络上的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第五条 学院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 网络终端安全管理

第六条 校内拥有计算机网络终端的部门或个人应遵循如下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条款:

1.保护重要的计算机信息资源,在没有信息安全条件保障或不能保证计算机网络终端安全的条件下,应将重要计算机信息资源转移到不能上网的计算机存储介质上。

2.学院党政部门的计算机必须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时注意每天下班后关闭系统,以免受到非法的远程控制。

3.不随便打开不能确定是否安全的电子邮件。

4.不通过互联网联入不能提供安全认证的网站。

5.不随便下载互联网上不能提供安全认证的网站上的软件和信息。

6.不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

7.发现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网络黑客程序或计算机网络遭黑客侵袭,应立即向网络信息中心通报。

8.在使用公用计算机上网结束后,要及时关闭涉及个人隐私、安全的应用软件(如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系统、各类管理软件系统等)。

9.计算机终端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且禁止用户卸载或者屏蔽杀毒软件。

第四章 校园网出口和接入安全管理

第七条 学院规定校园网为学院统一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校园网出口是学院信息网络同校外互联网进行联接的信息通道。校园网必须配备网络防火墙、网络计算机病毒防范系统和网络入侵检测、监控系统,并安装必要的网络管理系统加强校园网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 未经学院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将学院的局域网与校外单位或个人进行网络互联,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学院网站安全管理

第九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院领导及部门领导批准、审核,不得在校园网上设立BBS站点或信息发布站点,一经发现,立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学院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内设立游戏站点、娱乐站点和收费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校园网用户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学院校园网用户应严格遵守《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十二条 学院校园网用户不允许利用校园网进行非法商业和其它任何非法赢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 学院校园网用户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施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商业广告、散布计算机病毒、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

第十四条 严禁使用各种手段盗用他人帐户和任何危及校园网安全运行的恶劣行径。学院网络管理员可采用网络管理技术手段负责扫描监控网络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将交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15日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