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是学院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加强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管理,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推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一、大学生活动中心由团委负责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院大型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及各类政治、文化娱乐活动。
二、 二、大学生活动中心是大型会议和文艺活动的场所,供举办500人以上教学或学生大会、报告会、文化讲座、形势教育、文娱晚会等活动使用。
三、 三、需要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部门、团体,须提前三天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活动主办单位、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参加人数、起止时间和负责人姓名等项内容。经审查,如内容合法守规、健康文明、时间遵守学院作息制度,且不与前面申请之活动相冲突即准使用。
四、 四、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实际进行的活动,必须与部门所申请的内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五、 五、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部门、团体要做好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大学生活动中心,并防止骚乱、斗殴等事件的发生。活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证通道畅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同时,须保证大学生活动中心设备设施完好无损。
六、 六、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部门必须做好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节电和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后无痰迹、无纸屑、无果皮,卫生整洁。
七、 七、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情况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八、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 九、团委服务电话:0551-64389320 沈老师
十、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表附件/tuanwei/space/attached/file/20151027/201510271554270227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