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因实训室工作需要,现委托合肥市人力资源事务所,面向社会招聘二名实训员,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外派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实训员1名,材料工程实训员1名。负责实训室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实训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实训室内实训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实训室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
二、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乐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毕业学生)。
3、建筑工程实训员要求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方向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材料工程实训员要求无机非金属材料(水泥、混凝土方向)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4、熟悉本专业相关知识,能熟练操作建筑施工及材料检验与生产设备。
5、在校期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且学习成绩良好。
6、中共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毕业生、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技能大赛获奖者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和《报名表》用电子邮件投送至yuexin745@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689804。
五、相关说明
1、受聘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按照人才派遣方式用工。用工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使用。
2、工资面议,购买各项法定社会保险金。
3、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向学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4、招聘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实训员1名,材料工程实训员1名。负责实训室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实训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实训室内实训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实训室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
二、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乐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毕业学生)。
3、建筑工程实训员要求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方向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材料工程实训员要求无机非金属材料(水泥、混凝土方向)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4、熟悉本专业相关知识,能熟练操作建筑施工及材料检验与生产设备。
5、在校期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且学习成绩良好。
6、中共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品学兼优毕业生、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技能大赛获奖者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和《报名表》用电子邮件投送至yuexin745@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689804。
五、相关说明
1、受聘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按照人才派遣方式用工。用工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使用。
2、工资面议,购买各项法定社会保险金。
3、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向学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4、招聘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建筑工程系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