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是什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3浏览次数:27

要了解“希望工程”必须首先对我国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和儿童失学状况有一个基本了解。   
建国40多年来,我国的基础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到1991年,学龄儿童入学率已达到98%,文盲半文盲也由建国初占总人口的80%下降到15.88%。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对教育的投资逐年增加。然而,经济落后和人口急增,滞缓了我国教育发展的步伐。我国有2.2亿在校生,尽管国家增加了投资,但人均教育经费低,到1990年,人均只有52元,列世界倒数第几位。我国用于基础教育经费,小学生人均仅合60元,一般只够教师的“人头费”。这是全国的平均水平。在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状况则更令人忧虑:许多农村小学的教育行政经费不够发教师的工资;校舍破烂,缺桌少凳;每个适龄儿童入学,每年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书杂费,因家庭贫困难以承受,许多儿童被迫辍学,成为新的文盲半文盲。据1990年统计,因家庭贫困失学的小学生就达109万人。他们都集中在贫困地区。
  国家振兴,教育为本。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状况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解决贫困地区学龄儿童失学问题,改善办学条件,已列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国家法律专门规定:“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贫困地区勒紧裤腰带办教育,许多贫困县每年的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甚至半数以上。但是,由于财力有限,国家要全部免去贫困地区学生的学习费用,目前难以实现。要改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状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兴教助教,是一条重要途径。
  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澳门新濠天地:“国家、社会、学院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规定,1989年10月30日,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始实施“希望工程”,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基金,旨在集社会之力,捐资助学,保障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其基本工作是:(1)广开渠道,向海内外募集救助资金;(2)设立助学金,长期资助我国贫困地区品学兼优而又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孩子,为其支付书杂费;为一些贫困乡村新盖、修缮小学院舍;为一些贫困乡村小学购置教具、文具和书籍。
  “希望工程”实施近九年来,集资与救助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效。九年中,基金会共收到海内外捐赠合计13亿元人民币。迄今为止,已救助失学儿童180多万名,资助部分贫困地区新建或改建了5000所希望小学。1997年,希望工程在经历了宣传启动、蓬勃发展、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后,进入最后的冲刺攻坚阶段。希望工程攻坚阶段的奋斗目标是:为协助政府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消除贫困作出更大的贡献,到本世纪末基本完成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的历史使命。同年5至6月,“希望工程国内最后一轮劝募行动”在全国全面展开。
  “希望工程”是共青团组织开展的集社会之力,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重返校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的一项宏伟工程。与贫困地区每年100多万失学少年相比较,从贫困地区中小学院舍、教学条件的需求看,“希望工程”所做的工作可说是杯水车薪,但它进一步唤起了全社会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现状的重视,激起了人们对辍学儿童的爱心,它是一个创造,开创了社会办学支教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