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部分企业减员增效,出现了一批下岗青年工人。他们同在岗青年职工一样,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团组织应当关心这部分青年。对于长期下岗的青工,其户口所在地团组织要主动与他们取得联系,积极关心他们,努力为他们的再就业提供帮助,对于下岗青工中思想进步,表现积极,具备了团员条件,本人提出了入团申请的青年,应按《团章》规定吸收他们入团。对于短期下岗的青工,原单位团组织仍负有教育培养他们的责任,要积极主动关心下岗青工的生活和成长成才,对于在政治上要求进步,在下岗再就业道路上自强自立,艰苦奋斗,达到团员标准的下岗青工,应按《团章》规定吸收他们入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