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加强师资梯队建设,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科研与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按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皖职院[2021]7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养对象、指导教师应具备的条件和职责以《办法》为准。
2.导师选聘工作由二级院(部)负责组织。导师选聘条件和程序请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二级院(部)审核,参照遴选条件择优推荐,双向选择,结果在本院(部)公示并报人事处审核。
3.各二级院(部)组织教师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附件1)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汇总表》(附件4)。
4.请各院(部)于10月2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8009795@qq.com,纸质版盖章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人事处1121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5.各院(部)应按照《办法》规定,根据各专业的建设需要和青年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制订指导培养计划,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落实检查等工作。
联系人:史歌
电 话:0551-64389420
附件:
人事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