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留金欧〔2021〕290号)文件精神,学院拟推荐1人,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未参加过访学项目的一线专任教师优先考虑。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二、留学院校和选派专业
1.留学院校(共5所) :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新加坡理工学院、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
2.选派专业:机械、化学、生物、精密工程、电子工程、物联网/智能连接系统、大数据分析、航空航天、铁路运输等(详见附件)。
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意向性留学院校,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申请人应服从调剂,否则视为弃权。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被推荐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国内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英语流利。申请人应提交雅思、托福成绩(如无,亦可提交大学四、六级考试成绩等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外语水平达到雅思6.0、托福80分的人选。
五、申报材料
1.填妥的个人信息采集表(下载地址为:https://www.csc. edu. cn/hu/2088),留学人员在申请时可根据专业选择意向性留学院校,最终录取结果以新方录取为准;
2.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自本科起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有效的英文水平证明。
请准备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所有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
五、申报要求
请申请人根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交所在学院(部)审核,二级学院(部)经集体研究后将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于5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8009795@qq.com,纸质版材料(含党政联席会议记录)送至1121办公室。
联系人:史歌
电 话:0551-64389420
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正式文件.pdf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docx
人事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