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0浏览次数:1160

一、学院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高教基地,邮编:23001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染整技术专业。

4、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对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以上。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毕业证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64689666  0551-63417829  0551-64689555

网址: www.uta.edu.cn   E-MIAL:ahzyxsc@uta.edu.cn

九、其他须知:

1、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2、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一整套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实行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

2)特困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3)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积极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4)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