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一、院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院党委和分管书记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工会工作任务,组织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工作和学院决议、决定,指导所属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三、组织落实学院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召开和换届、选举等相关工作,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闭会期间负责召开教代会执委会会议;督促并检查各类提案的落实和反馈工作。
四、主持制定院工会工作计划,布置和安排工会各部门、各位委员的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总结和交流。
五、建立健全学院民主管理机构和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代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积极反映校情民意,讨论审查学院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六、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表达和维护教职工及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七、按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教职工福利费,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职工福利事业。
八、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院改革与建设,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推进学院两个文明建设。
九、组织指导所属各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完成上级工会和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