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成员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0浏览次数:246

    6月17日,学院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院党委书记亓四华主持会议。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孙敬华,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史锋、陈行,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蒋永忠参加会议。
  在学习会上,亓四华首先领学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学习过程中,就《条例》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时结合学院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大家集思广益,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亓四华指出,《条例》是用人导向的标杆,是度量好干部的标尺,严格执行《条例》更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央继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后又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省里又结合中央精神制定了更加符合省情的《办法》,填补了我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搭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促进了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亓四华强调,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深刻学习领会这两个文件的重要精神和内涵,着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用人机制,努力把干实事、能干事的同志选到领导岗位上来,充分发挥人才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中作用。他就做好选拔任用部分中层正职干部及干部交流轮岗提出具体要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把好干部选出来;要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人岗相适,把干部用起来;要建立健全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会议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干部职数空缺和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等,研究决定选拔任用部分中层干部正职,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努力确保上述工作顺利圆满。
  会议还研究了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暑期赴新加坡研修教师人选等事项。 (办公室 郝进平)